4. 质量问题归零的程序
① 查明问题的发生过程和责任
A . 责任单位行政正职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查明问题产生的过程,分析原因,查找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或漏洞,并确定相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B . 对由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产品,管理归零工作由提供最终产品的单位负责组织,并分解到有关单位共同做好归零工作。
② 采取措施和完善规章
A . 针对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或漏洞,对相应管理环节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B . 凡属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或规章制度不健全的问题,补充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
③ 对问题的处理
A . 对造成质量问题的管理上的原因应严肃对待,从中吸取教训,特别应加强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制度的宣贯与培训;
B . 对确属重复性质量问题和人为责任质量问题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有关责任人,应按照责任和影响的大小,按规定给予批评教育、通报、离岗培训等行政和(或)经济处罚。
④ 完成管理归零报告
A . 管理归零报告由责任单位组织编写;
B . 管理归零报告应由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监督代表和相关部门签署意见,经本单位主管副职审查、行政正职批准后上报;
C . 对于同一类管理问题,可编写一份管理归零报告,但在报告中应说明是发生在哪些产品上。
⑤ 质量问题归零的评审
A . 管理归零评审由责任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归口组织和管理,有关部门参加;必要时由集团公司负责组织管理归零评审。评审组长由责任单位行政正职担任,评委应包括有关部门领导和质量监督代表。管理归零评审视情况可与技术归零评审结合进行。
B . 管理归零评审内容:
· 质量问题的发生过程是否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