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16949认证准则第四版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发布,并且从2014年4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新的规则将对TS16949认证企业产生重大影响,勤思咨询会一直跟踪和关注规则变化,随时准备与您分享。
此次变化主要涉及以下六个方面:
一、取消“制造现场延伸场所”方案
新版ISO/TS16949认证方案已正式取消“制造现场延伸场所”。IATF从2014年4月1日开始撤销并废除目前包含“现场延伸场地”的认证,按CB公告2013-006所述流程现有“制造现场延伸场地”的客户可在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1日期间将其转换为“单个现场”认证。
2014年4月1日之前取得“现场延伸”认证证书的客户,可以选择下列方案其中之一进行转换:
- 每个“现场”按照“单个现场”取得认证;
- 如果满足认证规则5.3条款关于“集团审核方案”的要求,原来的“延伸场所”可与现在主现场的TS证书相结合,按照“集团审核方案”取得证书。
在主现场的下次例行计划审核前,主现场和之前“现场延伸”的审核人日都应重新计算。两场地的人数分开计算人日的, 计算记录应作为审核记录保存。先前“现场延伸”的审核方案计划应符合规则5.1.1-审核周期的期限并应作为初次认证审核,但无需在第一阶段准备评审(Stage 1), 且第二阶段(Stage 2)中人日可减少到再认证的最低人日。
二、现场隔离认证
如果现场的一部分专门用于汽车制造,则在以下条件皆满足的情况下,该部分的员工数可用于确定审核时间:
- 实施前获得相关监督办公室批准
- 所有汽车制造过程都与非汽车制造实际分离(如:同一地址的多栋单独建筑;一栋建筑的不同楼层;永久屏障隔离出的制造线)
- 在汽车制造区域的人员完全致力于汽车制造
- 所有“支持活动”的人员包含在员工总数中(不再按照比例分配)。
- 如果汽车制造过程在生产车间和非汽车制造过程混合在一起,则本要求不适合。
三、审核策划
认证客户必须在每次审核(除了特殊审核)之前提供以下信息,作为编制审核计划的输入:
- 客户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资料,包括符合ISO/TS16949 要求的证据,并显示与任何外部支持功能和/或外包过程的联系和接口;
- 自上次审核以来的顾客和内部绩效数据;
- 自上次审核以来的顾客满意度和投诉总结,包括最近的顾客报告和/或记分卡副本;
- 自上次审核以来任何顾客特殊状态确认;
- 自上次审核以来任何新顾客通知;
- 自上次审核以来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结果。
若客户在审核计划发布之前没有提供所要求的信息,审核计划应包含在与现场管理团队召开首次会议之前用于收集并评审缺失信息的时间,否则需启动认证退出过程。现场缺失信息评审的时间应额外于规定的审核人日。
首次会议之前的现场验证提供至少一(1)个小时, 用来检查当前顾客和内部绩效数据有无变化, 以及当前在线顾客报告和/或顾客记分卡。如有需要,审核组应基于新收集的信息调整审核计划。这一(1)个小时额外于规定的审核人日,不录入IATF 数据库。
四、不符合项管理
客户必须在现场审核末次会议后最多六十(60)个日历日内提交以下内容的证据:
- 已实施的纠正;
- 根本原因,包括所使用的方法、分析和结果;
- 已实施的用于消除不符合系统的纠正措施,包括对其他类似过程和产品影响的考虑;
- 已实施的纠正措施有效性验证。
认证机构应在现场审核末次会议后最多九十(90)个日历日内评审提交的信息,并对其可接受性作出决定:
- 如果可接受,关闭不符合,认证机构应在下一次审核中验证已确认纠正措施的有效实施情况。(注:下一次审核应理解为下一个计划的审核,即监督或再认证。
- 如果不可接受,认证机构应在审核末次会议后最多九十(90)个日历日内与客户解决未解决的问题。如果无法解决,最终审核结果应被视为失败,IATF数据库应进行更新。认证决定为否定的(见5.12 a-d 条),客户应从初次认证审核(第1阶段准备评审和第2阶段审核)重新开始。当前有效的证书应立即撤销。
严重不符合的纠正措施应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应在现场审核末次会议后最多九十(90)个日历日内完成。
如果发现针对严重不符合的纠正措施计划未能有效实施,审核结果应被视为失败,IATF数据库应进行更新,证书也要撤销。在现场审核末次会议后最多九十(90)个日历日内对一般不符合的纠正措施的现场验证,由认证机构根据知识和经验自主决定,如果发现针对一般不符合的纠正措施计划未能有效实施,针对纠正措施过程将会提出新的严重不符合,之前的一般不符合将重新确定为严重不符合。
注: 此时证书的暂停自动启动。
五、认证退出和暂停
以下情况的发生日便是认证退出过程的开始日
- 认证机构从IATF OEM 成员、相关JATF监督办公室或客户的任何汽车顾客收到了对客户的投诉;
- 客户向认证机构通知 IATF OEM 的特殊状况,要在收到特殊状况后十(10)个日历日内或顾客规定的时间通知认证机构;
- 含有不符合项的监督或再认证审核末次会议日;
- 客户由于所有权变更或符合认证适用范围的产品制造中断,自愿申请暂停;
- 监督审核未能按照允许的时间间隔和安排进行;
- 监督审核终止;
- 未能向认证机构提供进行有效审核策划的所需信息(见上述第三条)。
认证机构应对情况采取及时分析,以确定情况的严重程度和对认证客户的顾客的风险,在适用情况下要考虑IATF OEM 顾客特定要求。分析要在认证退出过程开始日之后最多二十(20)个日历日内完成。
根据情况分析,认证机构决定职能部门应在认证返出过程开始日之后最多二十 (20)个日历日内决定是否暂停证书。对于集团审核方案中的暂停,要保持暂停或不暂停的理由记录。
六、证书内容
证书的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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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包括满足ISO/TS16949 适用性的汽车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全部设计和制造活动。为确保一致性,证书范围描述应为:
- “零部件的设计和制造”
- “零部件的制造”
- “零部件的装配,热处理,焊接,电镀,喷漆, 等等”
不应包括:用于汽车工业,销售,工程,服务,仓储,排序,等等。
- 在首页列出被认证公司的名称和完整地址, 不允许将邮箱(即 P.O.)做为地址;
- 允许一个现场有多个名称;
- 证书上不允许出现客户标志
- 证书上不允许出现CB成员标识
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并根据公司的状况做相应的准备,请您联系勤思咨询,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0510-8505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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